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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 iThome 鐵人賽

DAY 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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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來聊聊當生成式AI普及,應用領域橫跨教育、媒體、職場、公共治理等後,我們需要以什麼原則去善用AI而非濫用?


三層視角:個人—組織—社會
個人層面:是否造成依賴、弱化批判思考?是否尊重他人著作與隱私?
組織層面:決策是否透明負責?是否建立人機協作與申訴機制?
社會層面:是否擴大不平等(數位落差、語言落差)?是否影響民主討論與公共信任?


感覺上面說的有點抽象,我們來看看具體的議題
幾個核心倫理議題
內容真實性/錯誤資訊 : 生成內容極像真人,易被誤信
偏見與歧視 : 模型放大歷史偏見
透明與解釋 : 使用者需理解 AI 角色與來源
責任歸屬 : 出錯時誰負責?
勞動影響 : 自動化改變工作型態
文化與語言均衡 : 大模型常以英語為中心


倫理評估四原則(PACE)
P–Proportionality 相稱性
介入問題的強度,是否與風險相稱?(例如醫療/法律等高風險場景需更嚴格控管)
A–Accountability 誠信與問責
是否明確標示AI介入?是否保留稽核紀錄與追蹤?
C–Contestability 可申訴性
使用者能否提出異議、要求人工複查或更正?
E–Equity 公平性
是否評估不同族群/語言使用者的體驗落差?有無補救與改善計畫?


放在各個場景去思考
教育 : 過度依賴、作業代寫、評量失真。
媒體與內容產製:內容農場灌水、假訊息規模化。
客服與公共服務:錯誤建議、弱勢族群被排除。
職場與勞動:技能斷層、壓低單價、評估標準不透明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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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天從不認識生成式AI到好像稍微可能有點熟悉的過程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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